鞍重股份公告,公司与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强投资”)、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等方就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不低于51%股权事项于近日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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