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2日电 富春股份(300299)公告称,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总裁陈苹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公告显示,富春股份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总裁陈苹(下称“相关方”)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相关方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富春股份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初步了解,本次立案系对相关方2020年末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时或存在不合规情形的专项调查,该事项不涉及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相关方被立案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富春股份官网信息显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春股份)成立于2001年3月,2012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299),是一家致力于通信信息化和数字文化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Wind数据显示,1月12日,富春科技低开高走,截至收盘小幅上涨0.98%报6.18元。(中新经纬APP)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