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相关部门对伪私募、伪PE的打击力度持续增强。
一则公告,将深圳前海巨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巨漳资本”)推上了风尖浪口。
1月7日,巨漳资本向投资者发函告知,巨漳资本两位实际控制人在1月6日因意外事件导致一死一重伤,由于公司所有资金往来均由其中一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已不幸去世),目前公司所有投资业务处于暂时停滞状态(资金募集、分红发放、产品赎回均已暂停),公安经济侦查部门及刑事调查部门也于1月6日晚正式介入调查。
“市场传闻,巨漳资本之所以发生惨剧,可能是产品出现兑付问题。”1月12日,一位深圳当地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巨漳资本的投资模式也显得相当“蹊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巨漳资本成立于2015年9月,同年11月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巨漳资本官网却显示,该公司专注于上市公司IPO、再融资(定增配股)、并购重组等项目投资,这意味着其实际投资范围主要侧重二级市场投资。
“巨漳资本已清算的永睿5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信息显示,这款产品期限仅有一年,且按月支付基准收益,明显不符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这位深圳当地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人士指出。
多位私募机构人士也对巨漳资本的投资模式感到疑惑:若境内私募基金参与境外企业IPO打新等二级市场投资,需要通过QDLP/QDIE等合规资金换汇对外投资通道,但巨漳资本的人员配置与业内知名度,似乎尚未满足获批QDLP/QDIE资质的相关要求。
诸多的“蹊跷”,令不少股权投资机构怀疑巨漳资本是一家伪PE,它的突然“曝光”,也揭开了“伪PE”生态的冰山一角。
一位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尽管相关部门持续加大针对伪私募、伪PE的整顿查处力度,但很多民间资本仍然挂羊头卖狗肉——通过发起所谓的PE产品,实质参与明股实债等违规操作。
他指出,目前他所在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正加大对辖区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底层投资资产开展穿透式监管,通过了解其具体的投资项目资金流向,严查其投资范畴是否与经营范畴相吻合,以及是否存在资金挪用、明股实债等违规操作,并对相关“伪PE”增强整顿查处力度。
令业界“好奇”的投资模式
前述深圳地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巨漳资本在当地显得相当低调。
“平时他们不大与当地私募股权机构接触沟通。”他告诉记者,这或许与他们的“独特”投资模式有关——巨漳资本名义上是一级市场股权投资机构,但它主要投资企业境外上市打新,应归属二级市场私募机构。“这也让我们感到好奇,巨漳资本是如何出境换汇对外投资的。”
他指出,目前深圳私募机构若要换汇对外投资,主要通过当地QDIE渠道。后者允许符合条件的深圳私募机构向境内高净值投资者募集资金,再换汇成外币投资境外一、二级市场。
记者多方了解到,深圳QDIE对私募机构的准入门槛相当严苛,QDIE试点企业除了具备足够的资本实力与完善的投研交易团队配置,相关部门还需全面审核评估申请机构业绩持续性与投资策略成熟度。目前能纳入深圳QDIE试点的私募机构,均是行业头部机构。
资料显示,巨漳资本实控人曾在群益证券、香港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601788)任职,担任证券交易员、投资咨询顾问等职位,巨漳资本合规风控信息填报负责人则曾在海通证券(600837)营业部工作。
“如此团队配置与以往投资交易经历,是挺难获得QDIE资质的。”一位熟悉深圳QDIE制度的境内私募机构负责人向记者分析说。不排除巨漳资本通过贸易渠道运作资金出海投资,再通过贸易渠道将资金返还境内兑付投资者本金利息。他指出,尽管巨漳资本名义上是PE机构,但它主要参与企业IPO打新,令部分私募机构人士猜测巨漳资本可能参与IPO“护盘”投资。
所谓IPO护盘投资,主要是部分中小企业(包括境外当地企业)在境外上市时,为了确保股价不跌破发行价,会寻找一些资本在相当长时间“锁仓”部分股票。对此中小企业愿向资本方定期支付“固定利息”作为风险补偿与锁仓收益,而资本方则将部分“好处费”用于兑付投资者利息。
“这或许是巨漳资本私募产品得以按月支付基准利息的一大原因。”一位深圳地方二级市场私募机构人士向记者分析说。
据巨漳资本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投资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巨漳资本共参加IPO新股投资66只;其中美股1只,单票平均收益率20%;港股30只,单票平均收益率33.22%;台股35只,单票平均收益率33.64%。
记者获悉,2020年以来美联储延续极其宽松货币政策令全球股市上涨,一度令IPO打新受益匪浅。但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去年下半年起,境外多个市场众多企业IPO股价均大幅跌破发行价,令IPO打新与护盘锁仓投资均出现幅度不小的亏损。
“这也令市场猜测巨漳资本或在IPO打新或护盘投资方面遭遇亏损,进而无法兑付产品本息,最终酿成惨剧。”这位深圳地方二级市场私募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对此多方求证,多位深圳地区私募机构人士表示“不知情”,但他们直言,当前“伪PE”数量不少。
“这类伪PE通过境外IPO打新或护盘投资,曾赚过不少钱,但常在水上漂,哪有不翻船,一旦境外二级市场打新投资遭遇亏损,就令这类伪PE迅速遭遇灭顶之灾。”一位深圳大型私募机构负责人直言。
打击伪PE任重道远
记者多方了解到,近年相关部门对伪私募、伪PE的打击力度持续增强。
此前,相关部门发布最新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强调“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意味着私募PE/VC产品代销被剔除在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业务范畴之外,令众多持有基金销售牌照的民间资本无法再以基金代销牌照为掩护,自产自销“伪PE”产品涉及明股实债、资金池、自融等违规操作。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列出了“十不得”禁止性要求,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及其销售机构不得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包括使用安全、保本、零风险、收益有保障、高收益、本金无忧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或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目标收益率、基准收益率等类似表述等。
“但是,伪PE现象仍屡禁不止。”上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究其原因,一是PE投资范围相对广泛,涵盖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过桥贷款、并购重组等,令一些民间资本借PE投资名义,变相开展明股实债投资等违规操作;二是部分中小型财富管理机构为了牟利,也乐于协助前者将伪PE产品“包装”成高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销售给不知情的投资者,甚至部分民间资本还同时创设资管机构与财富管理机构,实现伪PE产品的“自产自销”。
值得注意的是,巨漳资本实控人也发起设立了深圳前海巨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打造了伪PE产品“自产自销”的闭环。
“这种闭环无形间规避了私募产品代销方面的诸多合规操作审核要求。”这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向记者指出。需要警惕的是,部分高净值投资者只要拿到可观的投资收益,便对这类灰色操作“睁一眼闭一眼”。但是,一旦这类伪PE产品遭遇巨额投资亏损,相关资管机构与财富管理机构同时“倒闭”或“跑路”,投资者就面临问责无门的窘境,无法保护自身投资权益。
(作者:陈植 编辑:李伊琳)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