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财经
2022
01/13
16: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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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泉药业)近日公告拟申请在北交所上市。然而,在申请北交所上市的背后,天泉药业存在不少“困境”。首先,财报上,其最新年报显示,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下滑,而最新财报即2021年半年报的营收同比仍处于下滑状态。另外,近年来,天泉药业更是牵涉多起纠纷,其中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与此同时,其前两大供应商更是存在违法行为,其中第二大供应商去年更是被罚4000多万元。

业绩隐忧:最新年报营收大滑坡、小容量输液营收大降超80%

天泉药业1月12日披露《关于申请变更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称考虑到国家医改政策变动造成的长期影响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鉴于此,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向福建证监局报送变更申请材料。

该公告显示,2017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受理了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关于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情况的函》(编号:闽证监函【2017】443 号),辅导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000686)”)。

经友好协商,天泉药业与东北证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签署了《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服务协议书》,东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上市辅导机构。

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600837)”)签署了《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海通证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向福建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福建证监局于同日正式受理,辅导机构即日起变更。

而在天泉药业拟变更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背后,笔者发现其存在不少“隐忧”。首先,业绩上,天泉药业最新年报即2020年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收2.79亿元,同比上一年下滑44.8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3亿元,同比上一年下滑9.76%;毛利率为84.66%,远低于上一年同期的90.84%。

天泉药业表示,销售收入同比去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达拉奉注射液产品受疫情及退出医保目录,直接影响收入下降 18989 万元(1.90亿元)。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上述年报显示,目前天泉药业主要经营的主要品种为基础性输液、依达拉奉注射液、18 种氨基酸注谢液、奥美沙坦酯胶囊、盐酸克林霉素氯化纳注射液等产品。从2020年度的财报来看,三大类别营收同比均下滑。其中,大输液营收2.26亿元同比下滑10.74%,小容量注射剂营收0.46亿元同比下滑80.37%,口服固定制剂营收0.068亿元同比下滑58.57%。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与此同时,从区域营收来看,2020年,除了东北地区的营收同比小幅微增之外,其他区域营收同比均大幅下滑。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天泉药业表示,小容量注射剂类产品降低主要原因是依达拉奉注射液产品受疫情及退出医保目录影响销售降低;口服固定制剂类产品降低主要原因是奥美沙坦酯产品受带量采购影响销售降低。同时,华东区域销售降低、西南区域销售降低、华南区域销售降低、华中区域销售降低、西北区域销售降低主要原因均是依达拉奉注射液产品受疫情及退出医保目录影响销售降低。

另外,根据天泉药业最新财报即2021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营收1.22亿元,比上一年同期下滑1.5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22.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097亿元,比上一年同期下滑3.68%。

纠纷缠身:牵涉多起纠纷、去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偿付本金+利息

除了业绩方面存在隐忧外,天泉药业近些年更是牵涉多起纠纷。据天眼查数据,天泉药业作为被告,牵涉多起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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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发布的《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反诉被告)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祥劳务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泉药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其中原告伟祥劳务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天泉药业公司向伟祥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233,869元、截止到2020年9月19日的利息5,998.92元,共计239,867.92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款项239,867.92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经审理,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1月5日,天泉药业公司(甲方)与伟祥劳务公司(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伟祥劳务公司承建天泉生物医药研发中心装修工程,工程范围为:竹木纤维平面吊顶(3500平方米)、一级灯带1500米、窗帘盒450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付竹木纤维材料款5万元。乙方应在每月24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和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当月工程进度款后,再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于次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80%的进度款。若乙方未提供相应专用增值税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税务机关抵扣进项税额的要求,若今后税务机关不认可该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乙方应赔偿甲方抵扣进项税额款项。

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5日,总工期为90天(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方案,经业主确定为最终图纸。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验收通知书后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甲方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等。本工程竣工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报告及备案合格之日起,乙方需在3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编制(含完整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成并收到乙方累计开具工程造价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做工程内业资料所需要的材料后30日内按照核实后工程结算总价的95%支付给乙方,预留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清算并无息支付乙方。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等。之后双方签订了三份的补充协议,增加部分施工项目。

涉案工程于2019年8月18日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8月26日结算审核完成,工程总造价金额为1,561,069元。伟祥公司向天泉公司出具税点为3%劳务发票1,561,069元。天泉药业公司告向伟祥劳务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为1,327,200元,尚欠工程款233,869元未付。伟祥公司向天泉公司催要拖欠的工程款未果,故诉至本院。天泉公司认为伟祥公司延误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亦反诉至本院。

上述法院认为,天泉公司与伟祥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是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伟祥公司作为施工方,已完成了相应工程,且涉案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故其有权依据双方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伟祥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给天泉公司的劳务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劳务发票与建工发票均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区别在于抵扣的税率不同。双方合同并未对开具何种增值税发票进行约定。伟祥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企业,已经税收机关审核申报纳税为开具劳务发票,天泉公司要求伟祥公司开具建工发票,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另外,上述法院认为,在案涉工程竣工验收时,天泉公司在列举的问题中未向伟祥公司提出存在延误工期的情况,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施工过程中,有对伟祥公司延误工期主张权利,故其关于伟祥公司延误工期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中,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已注明经复验,存在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按合格工程验收。天泉公司未向本院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伟祥公司未履行保修义务,故天泉公司要求伟祥公司承担20,069元的保修费,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33,869元;

二、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从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以本金155,816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从2020年8月1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233,869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驳回福建省伟祥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供应商违法:两大供应商违法、第二大供应商去年被罚没4000多万元

此外,笔者留意到,据天泉药业发布的2020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前五大供应商中,其中前两大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其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存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津市监垄处〔2021〕1号,显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垄断协议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了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8897850.00元。 (二)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35124711.2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4022561.20元。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另外,天泉药业在2020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即江西蓝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近年也存在违法行为。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九环罚〔2019〕43号》,显示,江西蓝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即2019年5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该公司烟气进入烟囱的通道有多处漏点,存在烟气逃逸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天泉药业拟申请北交所上市:最新年报营收大降超40%、净利润同比下滑近10%、2021年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判赔付、第二大供应商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超4000万元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

(黄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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