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德日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借鉴

财经
2022
01/13
16: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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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方面,尤其在中小制造业企业融资体系构建层面,德日两国的经验对金融助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中国金融》|德日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借鉴

作者|刘天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1期

德国和日本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特点

德国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特点与经验

德国是全球制造业强国,人口不多,却拥有先进的制造业,目前享誉全球的制造业品牌已达到了2300多个。而德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除受益于健全的工业基础体系、高技能的工人和突出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外,金融在推动国家制造业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德国是欧美国家中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小的国家之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经济收缩幅度也小于欧盟多数成员国,德国金融发展表现出了相对较强的韧性。德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国有金融机构比重高,实行大陆法系,与我国较为类似,剖析其金融支持制造业的趋势与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总体来看,德国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银行贷款主要面向中小制造业企业。德国的银行是中小企业友好型银行,银行的企业贷款中有50%以上为中小企业贷款。二是制造业企业融资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为了向企业提供从研发到制造等环节稳定性较强的贷款,银行向企业的贷款有50%以上为中长期贷款。三是分层次、分机构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大型企业主要从资本市场融资;中小企业融资则主要依托区域性的储蓄银行和信用社等中小型银行,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贷担保机构、各类发展基金、企业拆解、投资银行等为主,各具特色、有序发展的分层次金融体系。四是“管家”式银行定向、精准服务企业。“管家”银行主要扮演着首要融资者、长期融资的伙伴、融资的重要稳定器和外部治理方四种角色。“管家”银行提供的融资额是企业债券银行中最高的,银行与企业形成了信息共享、信用互联的紧密合作关系;银行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一旦企业发生外部冲击,将充当防止其他债券银行实施抽贷和断贷行为的协调者;承担监事职责对企业进行经营监督;在“管家”银行模式下,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更高、稳定性更强。五是以政策性贷款及信用担保融资为主,并逐步转换思维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融资。政策性银行基于中立原则,通过与地方小型商业银行合作开展“转贷”模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此外,还设立了国家担保银行,担保银行对企业的银行贷款申请给予评估和担保,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向担保银行提供反担保,缓解小微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日本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特点与经验

目前,在很多高端制造领域,日本处于世界一流之列,制造业是其保持经济实力的重要支点。近年来,日本的制造业也逐步向新兴科技产业的“再工业化”推进。在资源贫乏、市场狭小的日本,制造业是如何强大起来的呢?原因不仅在于其对技术与产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视以及企业的国际化运营,还在于金融对于制造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具体来看,日本金融支持制造业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支撑制造业发展的金融体系。日本专门设立了为企业服务的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不同期限、低利率的政策性贷款,如日本开发银行先后对制造业企业设立“新技术企业化贷款”“重型机械开发贷款”“新机械企业化贷款”,三者合称“国产技术振兴资金贷款制度”。二是“主办”银行融资模式精准服务企业融资。主办银行不仅是企业最大的贷款银行,还承包了企业清算汇兑、咨询、承销债券事项,并通过利用短期贷款发放、向企业派遣董事等经理人员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监督,准确把握企业经营情况,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三是产融结合,利用自有资本积累发展的“财团”产业链模式,扩容壮大企业产业链。日本财团非常重视通过各种参股形式,将财团积累的自有资本渗透到制造业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帮助企业获得稳定的融资支持,使企业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新产品推出与销售。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补充体系,支持创新型制造业企业融资。为了缓解科技创新型企业抵质押物缺乏的问题,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由信用担保协会担保科创企业的贷款申请,信用保险公库对贷款进行再保险,“担保+再保险”组合降低了科创型企业的贷款风险。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金融促进制造业发展重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制造业的发展,首先要处理好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从德国、日本的经验来看,金融服务制造业等实体产业,并不是简单地为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和投资提供资金,而是存在很严格的企业贷款资格限制和要求,两国做法均反映出常态化的经济发展是企业不断优胜劣汰的过程,简单的“放贷率”指标很难全面地评估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关键在于如何激发企业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而金融更好地支持制造业发展,则要有效发挥其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通过降低流通成本,提高金融的中介效率和分配效率,助力企业创造利润。2020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我国经济和国际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我国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企业也随之处于资金链中断、订单骤减和成本高企的压力之下,在此情况下,短期内可通过锚定制造业企业的现实融资需求,定向精准融资,救活企业。但长期来看,借鉴两国经验,还要逐步提高金融的适应性,强化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认识,通过“金融之水”提升人财物流动性,加强银企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构建,将融资目的重点转向激发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韧性和创新力,帮助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企业实现利润创造。

发挥核心银行在稳定企业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

银企关系是否稳定和谐,关键是看非常规时期或企业经营困难时银行的表现。企业经营困难时期,如果银企的协同性不足,多头借贷下债权银行对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和经营前景把握不足,就很容易出现“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囚徒困境。而德国的“管家”银行和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使企业与银行之间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互动关系,银行已成为企业的长期融资提供者、流动性保险者和金融救助积极的主导者。借鉴两国经验,我国可构建企业的核心银行制度,由企业选择1~2家银行作为开户、结算、授信的核心银行,企业与核心银行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承诺及时向核心银行报告重大财务、举债和投资决策信息,一方面,通过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发挥核心银行在企业公司治理和企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核心银行在完善企业举债约束机制的作用,强化债权人在企业治理中的地位,对企业过度负债、过度扩张等重大投资行为进行约束,降低企业由经营能力不足而产生的投资风险。

加强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互补合作,优化金融机构治理

德国建设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互补合作机制,是处理金融领域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借鉴。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银行,在开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时,建立了明确分工、互相补充的合作机制,具体通过将商业性业务剥离,形成独立子公司,实现业务隔离,取消对商业性业务子公司的国家债信支持,避免利用政策性支持形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支柱,对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的补充和引导作用,这种良性关系的形成,是德国经济治理强调竞争秩序、《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明确要求合作放贷和采用转贷模式、欧盟委员会调查督促等共同促成的结果。

与德国相比,我国银行体系同质化、交易化的倾向相对更为明显,企业缺乏长期化的商业银行体系支持,借鉴德国经验,可考虑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补位”作用,通过转贷、剥离独立子公司的做法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占比,也可进一步参照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降低利润分配、资产扩张速度和资产风险权重的方式,保障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体系。为促进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完善金融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避免因调整利润导向而造成的金融机构效率低下问题。

稳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扩充企业融资渠道

资本市场对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资本市场能够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优化增量资金配置;通过并购重组促进转型升级,盘活存量资源整合;通过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促使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机制,提升知名度,增强核心员工凝聚力。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就致力于发展股票市场,推动金融结构转型,但实践也表明,发展股票市场的任务十分艰巨,并非仅靠强烈的愿望就能实现,还需要有强劲的经济产业基础作为支撑,德国股票市场发展史对中国的启示是:坚定、耐心地发展股票市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而日本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是比较成功的,它拥有包括东京证券交易所、大阪证券交易所、名古屋证券交易所等在内的八家交易所,以东京交易所为代表的中小板市场,新兴“MOTHERS”创业板市场,以及OTC店头市场,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相应的资本市场给予支撑,尤其是以支持小企业上市融资为目标的创业板、OTC店头市场,对企业财务指标要求宽松,偏重向信息技术、软件、生物、医药等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为新经济作出贡献的企业提供融资,有效地解决了新兴科创型企业获取直接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与德日两国相似,同为制造业大国,居民储蓄率高,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主导地位,资本市场相对不发达,但我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经济体,近年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创企业多且成长迅速,企业纵向流动性较强,创新创业空间大,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下一步,要继续发展壮大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全制度,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持续监管等基本制度,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优化市场环境,增强交易的便利性、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有效的惩戒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中小微和初创类制造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不足、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市场信贷的投放。而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可以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担忧,解决这类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强化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德国建立起担保银行、放贷银行风险共担的担保体系,通过贷款担保银行承担80%风险,承贷银行承担20%风险的方式,有效地提升了企业融资的可得性,目前,德国共有17家担保银行。日本自1937年起建立了51家信用担保协会,基本是都道府县市各一家,目标是帮助本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1958年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2008年新成立的日本金融公库,为信用担保协会提供再保险,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两国实践经验表明,自上而下层层设置的信用担保机构,健全的担保法律,全方位的融资担保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商业银行信贷审查的难度和信贷风险,提高了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据统计,日本中小企业即使破产后,企业主仍通过打工等方式分期偿还担保贷款,仅有约10%的业务通过法院诉讼追偿。

当前,我国已建立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帮助制造业企业获得贷款,但实践中仍存在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产品不多、年费率标准不统一、担保比例制度规范不明确、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多的问题,因此,结合德日两国经验,还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融资担保体系。通过健全担保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完善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协同机制,构建促进市场公平发展的统一业务标准、业务制度、运营流程和风险管理框架;健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保证责任形式、分担比例、代偿条件等内容,降低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融资风险,帮助企业获得融资。■

(责任编辑  许小萍)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金融杂志。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张泓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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