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2022年第一只百元股翱捷科技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为164.54元/股。不过,市场似乎并不愿意为这一高价“买单”。
上市首日,头顶“基带芯片第一股”光环的翱捷科技竞价低开20.99%,此后股价一路走低,一度探底至105.88元。截至今日收盘,最终报收109.00元,重挫33.75%,刷新20年来新股首日破发纪录。若以一签500股计算,每中一签投资者亏损2.78万元,亦创新股首日亏损纪录。
仍处亏损之中
作为一家具备全制式蜂窝基带通讯技术的平台型芯片设计公司,翱捷科技成立于2015年,主营业务涵盖芯片产品、芯片定制业务及半导体IP授权服务,芯片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可以分为消费电子和智能物联网设备两大领域。
1月14日收盘,翱捷科技在科创板的总市值为455.9亿元。而截至2021年6月底的数据,该公司还未实现盈利,成立至今累计亏损额超过40亿元。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翱捷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15亿元、3.98亿元、10.81亿元以及8.79亿元。与之对应的,利润分别亏损5.37亿元、5.84亿元、23.27亿元以及3.72亿元。
针对亏损的情况,翱捷科技方面则解释称,由于公司所处的蜂窝通信是典型的高研发投入领域,前期需要大额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公司成立时间尚短,需要大额研发投入保证技术的积累和产品的开发,因此处于亏损中。
从营收贡献而言,芯片产品收入是翱捷科技的基本盘,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该板块营收占比超过90%。其中,通讯基带芯片始终是公司营收占比最高的业务,2021年上半年,这一芯片的营收占翱捷科技芯片收入的90.21%,占其营业收入的79.45%。
“基带通信芯片相当于手机蜂窝通信的神经中枢,承载着手机与通讯网络之间信息传递的编解码,是通讯设备中的最核心模块之一。”根据一位半导体行业人士给到《国际金融报》记者的说法,目前,市面上的蜂窝基带芯片产品已经覆盖GSM/GPRS/EDGE(2G)、CDMA/WCDMA/TD-SCDMA(3G)、FDD-LTE/TDD-LTE(4G),“接下来,5G通讯基带芯片将是该行业各公司之内核心竞争力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翱捷科技在招股书中明确表示,公司手机基带芯片仅用于功能机,尚未形成智能手机基带芯片收入。根据中国信通院出具的报告,2020年国内市场5G手机占同期手机出货量及上市机型数量的比例分别为52.9%和47.2%。高通、联发科、海思半导体、紫光展锐等芯片设计厂商已推出了对应的芯片产品,并成功实现产业化。
“公司目前尚未推出成熟的5G智能手机芯片,在竞争时暂时处于不利地位。”根据翱捷科技方面预计,其新一代智能手机芯片产品从开始立项到产品设计、量产、商业化仍需要3到5年时间。
或正因如此,此次上市,翱捷科技本次公开发行4183.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83亿元,主要用于新型通信芯片设计项目、智能IPC芯片设计项目、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新型通信芯片设计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商用5G增强移动宽带终端芯片平台研发、5G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以及商业WiFi6芯片项目。
阿里为第一大股东
回顾翱捷科技的发展历程,持续融资始终是主要关键词之一。
资料显示,翱捷科技实控人戴保家电气工程学专业出身,曾于早年先后创立了硅谷线性功率放大器开发商USI公司以及中国IC设计公司锐迪科(2013年11月,被紫光集团收购)。2015年4月,戴保家、浦东新产投、浦东科投及香港紫藤出资设立翱捷科技。此后,翱捷科技获得多轮融资,投资方不乏阿里、小米这样的互联网巨头,还有红杉、高瓴、IDG等顶级的风险投资机构。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招股书,在IPO之前,阿里网络以17.15%的持股比例名列翱捷科技第一大股东,高于其实际控制人戴保家直接持有公司9.36%的股份。实际上,早在2017年,阿里便参与到翱捷科技的投资。当年7月底,翱捷科技进行增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54亿美元增加至2.66亿美元,其中阿里网络认缴出资6682万美元。2018年6月,翱捷科技第二次增资,阿里网络再次认缴出资1478万美元,合计投资8160万美元。招股书显示,上市后,阿里网络持有翱捷科技645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43%。
不仅如此,此次科创板IPO,翱捷科技的战投团队堪称豪华。根据发行结果公告,在战略配售阶段,共计10家知名机构参与。其中,保荐机构旗下子公司海通创新投资获配1.38亿元,限售期为24个月。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也参与了战略投资。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获配1.99亿元,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获配1亿元。与此同时,美的、兆易创新、闻泰科技以及OPPO等知名企业也参与了翱捷科技的A股发行。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