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新疆证监局邮件发送的《立案告知书》,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ST新亿表示,公司及实控人黄伟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认真评估对公司及实控人的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ST新亿及黄伟被公安机关立案一事,上交所当日向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认为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要求其立即进行披露并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提示风险。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监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及时向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当日,*ST新亿还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表示,2021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3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新亿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1月14日,*ST新亿股价跌停,收于1.07元。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股价继续下跌,且低于1元,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