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升物流中国(01529)发布公告,于2022年1月18日,卖方健升创富有限公司已完成向两名独立第三方配售1.7亿股股份,且彼等各自并无持有10%或以上股份,故彼等于完成有关配售后均非公司的主要股东。
根据配售协议,配售期于签立配售协议起计至2022年1月26日下午4时正为止。因此,配售代理将于整个配售期内继续配售卖方持有的现有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卖方于约1.33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5.07%。于本公告日期,卖方已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惟仍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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