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广西证监局发布对申万宏源(000166)证券员工秦婧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无合理依据,且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2020年7月收受某投资者提供的礼金。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2020年已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2020年已修改)第十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条等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三十三条等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赵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