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中国中铁(601390.SH)间接控股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一)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3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2月7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易环罚字〔202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0年12月1日以来,经调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2020年12月1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玉楚高速公路TJ-12标绿汁段铜厂乡里士村委会黄栗树1号大桥预制梁场生产时,废水沉淀池未投入使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经采样监测,外排废水悬浮物排放浓度达到8384mg/L超标118.77倍、pH值11.32呈碱性。2.2021年1月21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TJ-12标拌合站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生产废水未全部回用,部分生产废水排放至外环境。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玉楚高速公路绿汁段部分作业现场未采取有效的拦挡、坡面防护等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砂、石、土等部分进入玉楚高速绿汁互通A连接线泄洪沟内,且清理不及时,致使流淌进入绿汁江,造成铜厂乡里士村委会坡脚村部分农田污染,是造成绿汁江大桥国考断面水质2020年9月、10月化学需氧量连续出现超标的主要原因。
上期(总第61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共有63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主要分布在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其中,25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1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环境风险之外,2022年1月第1周,A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21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状态。
2021年半年报显示,中国中铁的主营业务为市政、铁路行业、公路、其他行业、房地产开发,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0.47%、22.14%、16.31%、4.43%、2.78%。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