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贤丰控股(002141)披露公告,公司近两年一直积极推动的原新能源业务的清算工作获重大进展。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能源最终宣告破产的时间尚不确定,但相关债务问题已陆续给出解决方案,包括前段时间已与部分债权方达成和解协议。
回溯事件前情,2020年10月,贤丰控股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能源”)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对于解散清算的原因,贤丰控股称,深圳新能源及惠州新能源主要从事锂离子富集材料相关业务,自2017年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无法支撑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发展定位;叠加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公司始终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转形势但收效甚微,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决定解散贤丰深圳新能源及贤丰惠州新能源,并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贤丰控股获悉,公司自2020年第四季度已决议退出富集材料吸附剂业务,但因深圳新能源股东之间存在争议,一直无法推进资产清算工作,相关债务纠纷也因此迟迟无法得到解决。此次破产清算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将有利于公正公开地解决积淀的债务问题。
贤丰控股表示,作为控股方,公司一直积极推动相关债务问题的解决,维护债权人利益。本次公告称,贤丰控股董事会审议批准了惠州新能源拟以1.2亿元向惠州市莞智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相关土地和房产。同时,为了保障惠州新能源资产出售事项顺利进行,贤丰控股还拟为其债务清偿提供3000万元为限的担保;此外,公司已与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约定标的资产转让款项优先用于归还惠州新能源自身对外债务,包括本次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债务和惠州新能源与汇信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争议案件中因履行保证责任后产生的担保债权追偿。
“公司正在全力进行资产处置,力争收益最大化,以解决深圳和惠州新能源的债务问题。”贤丰控股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此次深圳新能源被申请破产清算、惠州新能源出售资产,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深圳新能源及惠州新能源吸附剂有关业务的破产清算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布局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核心材料提供商的整体战略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在退出吸附剂业务的同时,贤丰控股自2021年11月开始逐步筹划布局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核心材料业务。2021年11月26日,贤丰控股以自有资金与贝特瑞、深圳丰盈智投共同投资设立贤丰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高镍三元前驱体业务,拟建立年产5万吨高镍三元正极前驱体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50亿元、年上缴税收约2.5亿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年底与宜昌高新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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