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同科技)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国泰君安及项目保荐人王安定、邢永哲领了罚单。
1月21日,证监会对力同科技出具警示函。经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合并披露主要客户关联方,涉诉专利涉及产品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差异大的事项。
最终,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力同科技的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与此同时,因在力同科技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国泰君安及两名项目保荐人也难辞其咎。
公开资料显示,力同科技是一家集无线通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专网通信终端、射频功放、系统设备及软件等。
2020年7月6日,深交所受理了力同科技的上市申请,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2021年3月18日,力同科技通过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并在当年5月23日正式向证监会提交了注册申请。
根据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市委对力同科技给出了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建议,但是也要求公司说明在与宝锋电子长期业务合作的情况下,仍通过经销商销售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以及与宝锋电子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在专利方面,上市委发现,力同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6项专利涉及请求宣告无效审查,其中泉州力同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无效的决定。
上市委要求力同科技说明上述泉州力同发明专利在公司主要产品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属于核心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2021年12月1日,力同科技和国泰君安一同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2022年1月4日证监会同意了其请求,终止注册。
2022年1月21日,证监会对力同科技出具警示函。证监会表示,经查,发现力同科技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合并披露主要客户关联方,涉诉专利涉及产品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差异大的事项。
对于力同科技的保荐人,证监会指出,国泰君安及王安定、邢永哲在保荐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环球佳美与客户法力盈的关联关系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并合并披露相关信息,涉诉专利涉及产品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差异大,对发行人相关流水核查存在依赖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情形。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国泰君安及王安定、邢永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日,国泰君安发布了2021年业绩快报。公告显示,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26.69亿元,同比增长2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13亿元,同比增长34.98%。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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