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1月26日向*ST德威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在函询相关债权人后进一步说明相关函件的意思表示是“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还是“附生效条件”的法律,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生效时点,是否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豁免”,并说明具体法律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公司认为相关负债现实义务在2021年12月31日已经解除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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