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对外发布了关于“温商贷”非吸案即将宣判的公告。具体如下:
宣判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对(2020)浙0302刑初478号被告单位李山集团及被告人胡其丰等2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宣判将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2022年1月22日
据了解,温商贷于2013年3月上线,是李山投资集团旗下的一家P2P平台,此前由浙江温商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
不过,平台于2017年1月工商变更,转由鄯善温商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并迁址至新疆吐鲁番市。企查查信息显示,温商贷实控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其丰。
2019年4月初,温商贷宣布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并计划转型,拟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兑付出借人的债权。公告称,平台在展期期间累计兑付出借人利息1.12亿元,利息转为本金1.12亿元,平台履行承诺,支付出借人利息2.24亿元。
在隔了23天后的4月24日,警方即“鄯善温商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其丰等相关高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被立案时,运营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4月25日,温商贷平台累计借贷金额388.82亿元,借贷余额62.83亿元,出借人数高达23.6万人。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