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8日电 据日本共同网28日报道,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时6至16岁、居住在福岛县的6名男女1月27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受核事故辐射影响罹患甲状腺癌为由,对东电索赔总计6.1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400万元)。
根据报道,现住首都圈的一名20多岁原告女性当天在东京举行记者会呼吁称:“害怕受到歧视,癌症的事一直不敢对任何人说起。希望通过发声来改变这一状况。”
报道提到,日本福岛县的专家会议关于遭受辐射与甲状腺癌的因果关系表示“目前无法认定”,预计诉讼中有无因果关系将是最大的争论点。
报道称,2011年核事故时,上述6人中有4人居住在福岛县内陆的中通地区,2人居住在会津地区和相双地区。他们在2012至2018年确诊患上甲状腺癌,2人通过手术切除了单侧甲状腺,4人因复发全部切除,其中还有人因转移至肺部等而接受了放疗。6人现在17至27岁,生活在福岛、东京和神奈川各都县。(中新经纬APP)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