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保监罚决字〔202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于方鸣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五十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5日
(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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