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公告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因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及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对其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8个月。
与此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责令蓝光发展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裁迟峰予以警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欧俊明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上述蓝光发展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行为具体有两项,一是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1蓝光MTN001”,扭曲了发行利率,破坏市场秩序;二是“21蓝光MTN001”发行文件中,关于蓝光发展不会直接或间接认购债务融资工具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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