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公布了2021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渤海人寿第四季度保险业务收入约为14.75亿元,亏损约0.53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34.74%,第三季度风险评级结果为C,未达标。
根据去年3月份正式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同时满足以下三项监管要求,方能称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渤海人寿表示,未来将以内控及操作风险自评估为抓手,对公司各项流程、风险点与控制措施进行再识别;将控制措施与内、外部管理制度进行映射,梳理现有制度中的缺陷;根据监管要求、同业实践和公司实际更新完善管理流程步骤。
(刘思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