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海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财经
2022
02/09
12: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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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滨海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滨海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8日

(李悦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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