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浙江银保监局网站消息,近期,浙江银保监局联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财政厅在全省启动为期3年的巨灾保险试点。省级层面建立跨部门巨灾保险试点专项工作机制,统筹规划试点工作,协同推进全省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同时,鼓励各地市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单一或多种灾因保险试点。重点突出防灾减灾,创新“保障+服务”的设计理念,将保险机构专业服务和救援资源纳入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吴静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