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科技)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小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开庭,判决书显示,深圳小米构成恶意侵权,判其赔偿小米科技人民币3000万元。
2月11日,原告小米科技代理律师表示,原被告双方均不上诉,目前案件已经生效进入执行。12日,被告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朱粟林也表示,不上诉,双方已达成一致。
法院在认定侵权金额的同时,考虑到被告的有效经营,最终确定赔偿金额。资料显示,该案并非小米科技首次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获赔,2019年,曾有企业被判处赔偿小米科技5000万元。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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