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SH)2月14日公告,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砂集团”)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矿业”)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力矿业”)100%股权,交易总价款33.44亿元,包括受让标的股权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8.05亿元及承担标的公司欠交易对方凤砂集团债务5.39亿元。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将成为福莱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直接持有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福莱特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公司主要向中国、越南、新加坡、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德国、加拿大、土耳其以及美国等客户销售玻璃产品。
公告显示,凤砂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石英岩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石英砂。
大华矿业拥有一宗采矿权,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城河南路灵山-木屐山矿区,已取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于2020年3月12日核发的证号为C3400002020037130149488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5号段,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岩,矿区面积为0.2288平方公里,证载获批的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期后生产规模拟变更为260万吨/年。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扩大变更生产规模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并已取得滁州经信局备案函),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自2020年3月12日至2050年3月12日。截至公告日,大华矿业具备矿山开采的生产条件。
大华矿业正在办理生产规模由50万吨/年变更为260万吨/年的扩产手续。截至评估基准日,“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5号段”保有资源储量1537万吨,可开采储量为1506.26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26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5.91年。
财报显示,2021年,大华矿业期末资产总额为5.72亿元,资产净额为6107.59万元,营业收入6894.55万元,净利润2239.74万元。
三力矿业拥有一宗采矿权,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南部山区偏西灵山-木屐山一带,已取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12月26日核发的证号为C340000201012714010977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岩,矿区面积为0.2009平方公里,证载获批的生产规模为190万吨/年(期后生产规模拟变更为400万吨/年,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该扩大生产规模开发利用方案的相关专家组评审及后续审批程序正在推进中),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6日。截至公告日,三力矿业具备矿山开采的生产条件。
截至评估基准日,“灵山石英岩矿”保有资源储量3278.30万吨,可开采储量为2880.23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40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7.2年。
财报显示,2021年,三力矿业期末资产总额5.57亿元,资产净额1.24亿元,营业收入2.28亿元,净利润1.30亿元。
福莱特受让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的股权,采矿权仍在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各自名下,不涉及采矿权权属转移。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三力矿业100%股权、大华矿业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0.73亿元和7.43亿元,经各方同意并确认,福莱特受让三力矿业和大华矿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分别为20.65亿元和7.40亿元。
福莱特称,随着公司光伏玻璃产能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光伏玻璃用石英砂使用量亦快速增长。随着未来福莱特光伏玻璃产能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自有石英岩矿已无法保障公司生产基地的用砂需求,公司急需获得丰富的石英岩矿石资源储量,提高生产基地石英砂的自给率,获取持续、稳定的石英砂供应,降低公司对外购石英砂的依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福莱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拥有稳定的玻璃用石英岩矿供应,有利于控制和稳定主要原材料的品质及价格。同时,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的石英岩矿与福莱特主要生产子公司安福玻璃同处凤阳,就地开采及加工降低了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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