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维国际控股(08086)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的该公司债券凭证(债券票据)的认购人(债权人I)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327(4)(a)分部送达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I),要求该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I送达后三周内支付金额为900万港元的债券票据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债务I)。三周期限届满后,债权人I可以针对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及
该公司收到日期为2020年2月7日及2021年8月12日的该公司债券凭证(债券凭证)的认购人(债权人II)根据条例第178(1)(a)或327(4)(a)分部送达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II),要求该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II送达后三周内支付未偿还总金额为3173.42万港元的债券凭证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债务II)。三周期限届满后,债权人II可以针对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公司已委任法律顾问以协助该公司与债权人I及债权人II就清偿债务I及债务II的偿还时间表进行审阅及磋商。
由于该公司需要额外时间收集及落实该公司于中国深圳及上海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的若干财务资料,以便载入中期业绩公告。该等附属公司合共占集团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收入的约34%。延迟收集及落实该等附属公司财务资料的原因为集团于中国的一名主要会计及财务人员突然离职以及新型冠状病毒于中国的爆发导致业务持续中断。该公司现正安排将集团于中国的资源部署至该等附属公司,以协助收集该等附属公司的资料,以落实中期业绩。鉴于上述情况,原定于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召开以批准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已延迟至董事会将予确定的日期,且该公司预期中期业绩将延迟至2022年3月7日或之前刊发。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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