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重庆银行2月14日晚间推出第二次A股稳定股价措施,拟由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三方面共同进行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662.24万元,增持方式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价格不高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据悉,自今年1月4日起至2月7日,重庆银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调整后为10.91元),从而触发该行稳定股价措施。这是该行A股上市后第二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与2021年8月5日该行首次A股稳定股价措施基本一致。
按照预案,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持股数约4.85亿股,占比13.97%)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在重庆银行获得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为2585.90万元。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个人共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7人,分别为:董事长林军,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执行董事、行长冉海陵,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法律顾问黄华盛,非执行董事杨雨松((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渝富代为履行),非执行董事钟弦;高管5人,分别为副行长隋军、杨世银、周国华,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及副行长黄宁。上述人员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税后薪酬总额15%的自有资金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76.34万元。
重庆银行表示,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该行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董事、高管将自2月7日起90天内实施,重庆渝富则自2月7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
重庆银行同时还决定,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参与该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的优先配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重庆渝富以现金认购该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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