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拟向全体股东“10派1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末,格力电器自1996年上市以来已实施27次分红,累计分红额高达898.55亿元。其中截至2021年9月末的上市以来分红率达44.20%。
预案显示,公司(母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约78.88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约596.71亿元。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暂以2022年2月1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约55.37亿股(总股本约59.14亿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约3.7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55.37亿元。
这是格力电器自此前公布股东回报规划后拿出的首份分红方案。1月24日,格力电器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格力电器表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自身经营业绩实现股东回报,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此规划。其中包括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等。对比之前股东回报规划来看,此次规划提高了分红频次和比例。格力电器2016年至2018年规划曾提出,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没有重大投资计划支出前提下,现金分红比例应当不低于60%。
西南证券分析认为,较高的股息率体现了公司长期经营的信心。此前格力电器2021年三季报营收数据不及市场预期。2021年三季报显示,格力电器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66%;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1%。二级市场上,截至2022年2月14日,格力电器股价较2021年同期股价(前复权,现金分红)跌去三成。西南证券指出,自2021年三季度以来,随着原材料价格回落,格力电器成本端压力逐步缓解,未来随着渠道改革见效,公司经营效率提升,预期公司整体盈利有所改善。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