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商都县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金瑞龙”商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公告,具体如下:
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投资参与人数多、金额大。
为了依法打击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都分公司在商都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该公司在商都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非吸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凡是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都分公司发生过债权债务关系的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4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金瑞龙相关投资出借协议等材料以及存款,转账、返利(银行交易明细)等凭证,请到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因存款出借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视为自愿放弃,望相互转告周知。
二、凡是参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都分公司在商都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大区经理、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为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即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4月10日),主动到商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在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商都分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非法所得(包括:工资、提成、绩效、分红等款项)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
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认罪认罚、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拒不退缴违法所得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请相关投资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相关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
石警官电话:16604749057
田警官电话:15048299222
商都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0日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