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审议通过议案 将注销1226.1万股回购股份

财经
2022
02/16
20: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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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6日,格力地产(600185)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相关公告。

最早在2019年1月30日,格力地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2月19日,格力地产第二次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2019年3月19日,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909.5万股,使用资金总额23946.64万元。

2021年12月22日,格力地产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第二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据此,将上述回购股份中除用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剩余股份共计1226.1万股的用途变更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最新于2022年2月16日,格力地产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对第二次回购股份中除用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剩余股份共计1226.1万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格力地产公司总股本将由1,944,686,896股变更为1,892,179,011股(已考虑未完成注销的首次回购股份40,246,8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44,686,896元变更为人民币1,892,179,011元。

格力地产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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