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越来越近,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新规即将实施。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一则网传消息:月底以后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对此消息,记者向微信和支付宝方面求证,二者均回应此为谣言。
梳理过往新闻,“追查4年”这个传言,或许与去年底“微商教父”龚文祥的一封网传公开信有关。
微信、支付宝:谣言
针对追查近4年个人收款码数据,并补税的消息,微信和支付宝均表示,以上说法为谣言。
据红星新闻报道,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再次牵出“微商教父”一封公开信
“追查四年”“按4.5%补税”,这样的传言不禁让人联想起去年年底网传的,“微商教父”龚文祥宣布退出微商行业发布的公开信。
去年12月,微博粉丝433万、自称“微商教父”的龚文祥被曝在社交群内发布公告,宣布解散“触电会”,退出微商行业。
根据网传公开信,龚文祥决定退出与被查税有关。网传龚文祥“致全体触电会老会员最后一封信”显示,他于近期“收到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专案组的联合查处,公司已经破产,高额处罚个人已经到了负债累累,卖房卖车,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的灭顶之灾地步”“因此我宣布退出微商行业,宣布解散触电会”。文内同时提到,本群解散后还在服务器的会员会移到新的私域社群。
在网传的公开信中,龚文祥没有明确说明税务的具体问题,不过提到,付费加入新社群“一定要打公账”,“无论你过去4年还是现在只要是微信收款的,被大数据检测到未来一定是按照你微信收款总额45%补交个人所得税。”
网传公开信截图
但彼时媒体记者各方寻求核实,截至发稿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此后,网络便时常有传闻,个人收款码将被追查近4年的数据,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9年开始,龚文祥从代运营转型到微博创业,当时做的是电商自媒体,在2015年转入微商的社群。彼时,他还曾称自己为“电商自媒体第一人”,后又自称是“微商教父”。
天眼查显示,深圳触电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创办,龚文祥系法定代表人以及创始人,持股约99%,公司旗下有微商社群“触电会”及微商新媒体“触电报”,注册资本10万元,实缴资本6.5万元,目前该公司状态显示为“开业”。
3月1日起
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
2021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当时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这一消息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11月27日,央行有关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说法系误读。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记者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了解到,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通知要求将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相关要求施行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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