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围海股份、*ST围海,代码:00258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ST围海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宁波证监局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ST围海为关联方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合计13.54亿元,但*ST围海未按规定披露。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ST围海通过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预付款间接划转、提供借款直接划转等形式,向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累计34635万元,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但*ST围海未按规定披露。
宁波证监局作出以下决定:对*ST围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宁波证监局对四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3年-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