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押回购纠纷,獐子岛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的控股地位或将受到影响。
2月18日晚间,獐子岛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投资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大耗经济发展中心)通知,上述股东已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拍卖、变卖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獐子岛”证券10996万股。獐子岛在公告中表示,若本次被裁定的股份完成拍卖(变卖),投资发展中心将发生被动减持并导致权益变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
回溯前情,2021年10月15日,獐子岛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投资发展中心、股东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因融资需要分别将其持有部分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但未完成股份质押购回还款义务,三个股东当时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裁定投资发展中心在该裁决作出十日内向平安证券偿还融资款本金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对投资发展中心在裁决中所确定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相关股东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三个股东此次作为被执行人,其被冻结证券也将被予以变价,并以变价所得清偿债务。
公开信息显示,投资发展中心系由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全资持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合计持有獐子岛1599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系獐子岛的控股股东。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和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分别为长海县獐子岛镇褡裢村村民委员会和长海县獐子岛镇大耗村村民委员会全资持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为獐子岛的重要股东。
其实投资发展中心所持獐子岛股份近来已多次被司法拍卖或被裁定抵偿债务,其所持有的獐子岛股份比例也由原来的30.76%下降到目前的22.50%。不过早前被处置的几笔数额都比较小,并没有对其控股地位造成实质性影响。由于此次被裁定处置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大,按照公告披露信息,如果未来投资发展中心所持有的10996万股被拍卖(变卖)而发生变更,投资发展中心所持獐子岛股份数量将下降到5000.89万股,持股比例也将下降到约7.03%。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被裁定进行处置的10996万股占到了獐子岛总股本的15.46%,如若不进行分拆,获得该部分股权的买受人未来将成为獐子岛的第一大股东。但该笔股权会否进行分拆进行拍卖、变卖尚无法得知,能否顺利拍出或变卖也存在不确定性。
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该股权不能顺利实现拍卖或变卖,最后法院也可能会裁定直接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此外,因虾夷扇贝连续多次受灾,獐子岛近年经营态势并不乐观。公司日前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盈利600万元至900万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