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刚收到监管警示函,如今立案告知书又来了!
2月18日晚间,宜华健康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就在上月底,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及总裁刘绍香刚刚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被称作“资本教父”的刘绍喜去年刚刚被证监会罚款930万元。接连被罚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控股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月18日晚间,宜华健康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表示,本次调查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涉及上述事项的立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话虽如此,消息一出,宜华健康的股吧还是立即炸锅,不少投资者表示“吃大面还在后面”“周一跌停”“这下完了”。
值得注意的是,“宜华系”另一家上市公司宜华生活早在去年3月就已终止上市。因为财务疯狂造假,去年宜华生活被证监会处以600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刘绍喜被处以93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刚刚被出具监管警示函
实际上,宜华集团被证监会立案早有先兆。1月29日,宜华健康突然发布公告称,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华健康现任董事长刘壮青、时任董事长陈奕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经查,2019年3月2日,宜华集团与杜某(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 亿元。宜华集团在未知会公司、未征得公司董监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出具《担保书》。
上述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延期后仍未全部清偿,因此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宜华集团向杜某偿还借款本金851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宜华健康对宜华集团未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随后宜华集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过程中,宜华集团又一次私自使用公司印章出具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委托有关律师参与该案的一审、二审出庭应诉。
广东证监局认定,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在借款人提起诉讼后,公司也未及时公告相关立案、进展、判决等情况,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因主导宜华健康重大诉讼事项但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证监局还对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总裁刘绍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印章管理形同虚设
因为会计政策变更、自用**改为投资性**以及违规担保等问题,近期深交所连续下发关注函,不少股民也对控股股东私自使用上市公司公章的“任性”做法十分关注。
对此,宜华健康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经自查,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存在关键调控缺失和执行不规范问题。公司未对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分开管理,而是由印章管理员一人保管,存在不合规风险和管控漏洞。同时,公司印章外借流程相关规定也较为简单,同样存在管理漏洞。
而在实际执行中,印章管理员也并未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复印留底,甚至还存在实际有用但未走印章审批流程、也未及时登记的情形。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