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罗莎琳)2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此前,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深交所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等,说明公司截至目前的有息债务余额,短期内到期及逾期债务情况,分析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有息债务情况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1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247.98亿元、占比为29.20%,1-2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365.67亿元、占比为43.05%,2-3年到期的有息债务为171.48亿元、占比为20.19%,3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债务为64.25亿元、占比为7.56%。公司有息债务在1年以内及1-2年到期的占比较高,存在一定集中兑付压力。
另外,基于金融机构对于公司的整体评估,存在金融机构要求提前偿还的可能性,公司正在积极协商,但不排除短期兑付压力更大的情况。
公告表示,2022年以来,公司依然面对巨大的流动性和偿债压力,可动用资金急剧减少。截至报告日,公司对应付息的存续债券“21阳光城MTN001”召开了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利息展期0.5年的支付的议案;对因评级调整而触发提前归集的存续债券“阳光2优”“20华济建筑ABN001优先”召开了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豁免提前到期的议案。受到评级下调的影响,公司面临多笔公开市场债务触发提前还款条件,涉及的公开市场债务金额约79亿元。
公告还称,公司正在对涉及触发条款的存续公开债务逐笔安排召开持有人会议,竭尽全力与持有人沟通豁免提前到期条款,亦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但目前对于该项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及压力,数笔债务持有人众多,具有一定的沟通难度,若最终未能得到豁免,公司将面临大规模债务交叉违约的极端情况。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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