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2021 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情况。据披露,2021 年,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依规进行自律处分131 家(人)次,涉及 54 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6 家主承销商、1 家会计师事务所、1 家评级机构、3 家做市机构、1家资产管理公司、1 家期货公司以及 64 名直接责任人。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看,2021年,浙商银行、兴业银行(601166)、民生银行(600016)、中原银行、光大银行(601818)、邮储银行、南粤银行7家银行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分。
其中,因永煤控股DFI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兴业银行遭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光大银行、中原银行均遭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处分。
浙商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为海城市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遭警告、责令改正处罚。
邮储银行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以来,未及时合规配备、使用簿记场所和设备,未能妥善保管簿记建档期间相关工作底稿。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对邮储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该行针对暴露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民生银行因在开展做市业务时主导开展倒量等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南粤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参与了倒量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南粤银行参与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遭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处分。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