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公布,卖方阳光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与买方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卖方同意出售及转让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2.27亿元。
目标公司锦州佑华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单晶硅棒及硅片的制造及买卖 ,于2021年10月31日的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46亿元。
买方为公司间接拥有约53.7%权益的公司,主要从事单晶硅棒及硅片的制造及贸易。
紧随完成后,由于属集团内公司间性质交易,预期公司不会从中取得按综合基准的收益或亏损,扣除与转让事项有关的开支后,集团拟将转让事项所得款净额用作偿还借款及补充运营资金。
买方主要从事单晶硅棒及硅片制造及买卖,集团拟逐步将其从事相同业务的附属公司转让予买方。随后,买方及其附属公司将成为集团内主要从事单晶硅棒及硅片制造及买卖的业务单位,使买方及其附属公司可加强资源整合能力,进而提升其营运效率。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