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间,华鑫股份发布公告称,2月25日,公司从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关于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84号),具体内容如下: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恢复保荐机构业务资格的申请报告》(华鑫证券字【2021】16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保荐业务资格。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你公司应当自换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经营保荐业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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