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在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阳光城股份1.03亿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2.49%,超过阳光城总股本的1%。
此次减持后,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阳光城股份从约17.38亿股下降至16.34亿股,持股比例从41.97%下降至39.47%。
阳光城表示,此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