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原证券(601375.SH)公告称,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下半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2.18亿元,其中,债权投资减值6501.59万元。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中原证券财报发现,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债权投资总计6.1亿元,主要分为信托计划2.05亿元,私募债1.46亿元,资管计划2.44亿元。该资管计划即为曾经爆雷的联盟17号和中京1号。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爆雷之后,在不存在保本保收益情况下,中原证券2019年竟以2.44亿元的价格,加价接盘了上述资管计划。之后,中原证券似乎一边认为资管计划足够安全,一边对上述资管计划不断计提减值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6501.59万元中,资管计划有多少?加价接盘坚称没兜底的合理性何在?如今的大比例计提是否已经造成了股东利益的损失?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向中原证券发去了采访函,公司工作人员除了对记者表示债权投资的具体减值信息将在年报中披露外,截至发稿,其他问题均未给出具体回复。
一位河南籍的PE管理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资管计划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均不受司法保护,但是有些国企的行为并不能总是用市场逻辑来理解,一些国企这么做,不排除出于维稳的目的,或某些领导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仕途。”
加价接盘坚称没兜底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上述曾经爆雷的联盟17号和中京1号,中原证券担任上述两只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和推广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担任上述两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
根据中原证券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公告,联盟17号成立规模5984万元,2017年12月8日正式成立,2019年4月24日到期;中京1号成立规模18,165万元,2018年2月5日正式成立,2019年5月7日到期。
彼时,中原证券在对上述资管产品进行后续管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融资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的风险。在风险排查过程中,公司取得融资人提供虚假文件的证据并据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19年5月4日立案侦查。
根据中原证券的上述公告,联盟17号和中京1号的规模合计为2.41亿元。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中原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资管产品相关文件中不存在保本保收益条款,公司自有资金并未参与设立上述资管产品。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在不存在保本保收益和已经爆雷的情况下,中原证券竟以2.44亿元的价格,加价接盘了上述资管计划。
在2020年7月9日的公告中,中原证券表示,自2019年7月后由中原小贷分批受让资管计划委托人的收益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小贷合计已支付收益权转让款24,131.31万元。在2020年年报中,中原证券表示将应付资管计划份额受让款剩余 0.03亿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对于加价接盘为什么不能称之为兜底?
中原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在两只资产管理计划中京1号和联盟17号到期无法正常兑付情况下,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在查封、冻结资产价值已远超公司债权总额的基础上,为防止风险外溢,结合资产追偿的情况,公司制定基于流动性支持的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方案,并不是公司对投资人潜在兜底和差额补足。
读罢这段冗长拗口的表述,记者发现,中原证券认为加价接盘爆雷资管的合理性就在于查封、冻结的资产远超2.44亿元,从而资管计划虽然爆雷却是安全的。
大比例计提害了谁?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华夏时报》记者发现,中原证券实际是“分裂”的。它似乎一边认为资管计划足够安全,一边对上述资管计划不断计提减值损失。
2019年年报显示,中原证券根据可收回资产价值对中京 1 号和联盟 17 号确认损失 0.49 亿元。
2021年年报显示,中原证券对中京 1 号和联盟 17 号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93亿。
截至2021年6月末,中原证券对中京 1 号和联盟 17 号计提减值准备总额1.42亿元,计提比例高达58.2%。
如果加上文章开头提到的6501.59万元减值准备,中京 1 号和联盟 17 号两大资管计划的账面价值所剩无几。
一位河南籍的PE管理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资管计划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均不受司法保护,但是有些国企的行为并不能总是用市场逻辑来理解,并不总是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一致。一些国企这么做,不排除出于维稳的目的,或某些领导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仕途。”
资料显示,中原证券董事长菅明军,2008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兼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他目前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河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曾任国家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干部,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亚太会计集团常务副总裁,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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