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兴齐眼药可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是由国务院主导、科技部牵头负责的国家评审活动,从技术先进性、研发投入和能力、行业发展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要求十分严格,旨在重点培养各行业企业,带动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和提升中国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兴齐眼药作为专业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辽宁省创新创业的“排头兵”、国内眼科药物领域的标杆企业。兴齐眼药曾先后被授予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辽宁省眼科药物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发明专利47项,在眼科药物研发领域打造了常规眼用制剂、即型凝胶、缓释制剂、眼科GLP实验室、药包材等研究平台,具备综合的眼科药物研发创新能力。
未来,兴齐眼药将继续深耕眼科领域,积极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为企业原动力,牢记作为民族企业的使命和责任,夯实中国民族眼药的实力和底蕴,为中国眼科事业不断求索,为中国药物创新坚守奋进,奋力打造中国眼药第一品牌。
(文章来源:沈阳日报)
文章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