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又一位“牛散”栽了!
3月10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樊晖使用实际控制的44个证券账户交易“国城矿业”。此外,在樊晖持股比例超过5%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年多的时间,“牛散”樊晖通过账户组限制转让期内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1.2亿元。针对上述情况,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樊晖处以3060万元罚款。
控制44个账户交易国城矿业
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樊晖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并限制期交易案经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樊晖曾在2018年2月7日至2019年4月18日,实际控制使用“陈某”“吴某”“徐某”等44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国城矿业”。账户组交易“国城矿业”由樊晖决策,交易资金来源于樊晖自有及筹集资金。
北京监管局指出,樊晖超比例持股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2018年2月7日起,樊晖控制使用账户组连续交易“国城矿业”。截至2018年7月3日收盘,账户组累计持有“国城矿业”5478.6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的4.82%。
2018年7月4日,账户组继续买入“国城矿业”,首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截至收盘,账户组累计持有5808.43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1%。樊晖在持股比例超过5%后,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樊晖所控制的44个证券账户中有37个为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账户除了可以用投资者自由资金交易外,还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即给自己的投资加杠杆。这也就意味着,樊晖可能使用了大量的杠杆资金。而上述44个证券账户分别来自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方正证券等20余家券商。
控制账户组累计交易11.2亿元
樊晖被罚3060万元
据了解,樊晖持有“国城矿业”首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账户组继续交易“国城矿业”。直至2019年4月18日,账户组竞价买入累计成交2753.5万股,累计成交金额3.16亿元;大宗交易买入累计成交527.9万股,累计成交金额5870万元;竞价卖出累计成交6781.66万股,累计成交金额8.13亿元;账户组内账户之间成交金额6732.51万元。
扣除账户组内账户之间成交金额,账户组限制转让期内累计交易金额11.2亿元。限制转让期内,账户组持有“国城矿业”比例最高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2%。
同时,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数据、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北京监管局表示,樊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樊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樊晖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股票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
综上,对樊晖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060万元罚款。
国城矿业去年净利润增长41%
其实,在樊晖控制账户组开始交易国城矿业的前夕,国城矿业(原建新矿业)刚因更换实控人复牌跌停。
据悉,建新矿业因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可能涉及控股权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直至2018年2月7日,建新矿业终于复牌,而樊晖也正是在这个时点开始的交易,或许这也是吸引樊晖的原因之一。随后在2018年6月29日,“建新矿业”正式更名为“国城矿业”。
反观股价表现,在樊晖交易国城矿业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该股股价震荡上行,期间累计涨幅达30%。今年以来,该股上涨14%,最新总市值为180亿元。
资料显示,国城矿业的主要产品锌精矿、铅精矿、银精矿均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金属的原材料。
3月7日,国城矿业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受益有色行业金属价格上行,报告期内国城矿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长4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91.09%。
国城矿业在年报中指出,公司业绩较大程度上依靠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成本,全球经济景气度、有色金属市场供需状况、有色金属产能及库存等因素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