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预计近期电子烟行业监管将加码,如今靴子落地。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公告,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细则。同时,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口味明确仅限烟草风味。
图片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受此消息影响,中概股雾芯科技(旗下悦刻品牌系中国第一电子烟品牌)昨夜暴跌36.54%。实际上,近期,A股和港股中的多只电子烟概念股跌跌不休。3月3日-11日,全球雾化设备生产商龙头思摩尔国际大跌26.2%,市值蒸发442亿港元。
上述政策发布后,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随即表态,称将坚决拥护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推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对电子烟实施的相关监管政策,积极对行业进行组织、引导、协调并提供切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切实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引导国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除了雾芯科技和思摩尔国际,A股和港股相关电子烟概念标的还有劲嘉股份(国内烟标龙头)、华宝国际(烟用香精香料龙头)、 集友股份、顺灏股份、东风股份、中烟香港、中国波顿、爱施德(国内雾化渠道龙头)等。
电子烟企业IPO须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稿有不小变化,新增内容不少:例如,新增“前款规定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前款规定的企业”包括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国内主体电子烟企业再有新的上市企业难度加大。
又如,新增“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烟叶、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的购销计划”。此前有市场人士预计电子烟行业可能会采取统购统销或配额制的监管方式,目前看在部分原材料采购环节率先落地。
还有,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的基础上新增“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业内人士表示,这对目前电子烟的专卖店体系是致命打击,《管理办法》生效以后,专卖店将变身为多种电子烟产品的集合店经营模式。
其他新增内容还有: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进口电子烟产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商品检验等。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新增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图片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持牌经营是进一步规范电子烟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要求,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企业须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电子烟口味将进一步受限
业内人士认为,结合上述两个文件看,对电子烟行业最大的影响在于对烟草之外口味的禁止,也是雾芯科技股价暴跌的主要原因。
根据《电子烟》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对应到《管理办法》,则是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图片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一位长期跟踪电子烟行业的投资者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禁口味意味着电子烟的吸引力大幅下降。这事分两方面看,一方面对现有替烟的消费者不太友好,另一方面保护了之前非烟民的年轻消费者。”
有分析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可以看出,以后国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将只有烟草口味,调味电子烟将被禁止,只能销售以烟草味为主调的混合型口味。美国FDA在两年前出台电子烟禁令时,保留了烟草和薄荷醇口味,其他调味产品也被要求下架。对比来看,本次国内的电子烟监管可能比美国监管还要严格。
根据《电子烟》国标第一次征求意见稿,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的物质清单中规定了122种物质及最大使用量。但二次征求意见稿将可添加物缩减到了101种,且烟弹上所有的成分都应准确地印在产品上。
两次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电子烟烟具的部分内容变化不大。比如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等。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