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5日丨壹传媒(00282.HK)公布,根据陈静芬法官于2022年3月14日所作的命令,公司的清盘须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227A条由法院特别规管;而谭竞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谭竞正及文景城获委任为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自法令日期起生效。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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