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曾长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湖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曾长虹丧失理想信念,以贪心取代初心,长期在证券发行审核关键岗位工作,“靠发审、吃发审”,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放弃监管职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破坏发行审核秩序,损害证券监管形象。贪婪无度,纪法意识全无,甘于被“围猎”,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拟上市公司股权。
“靠发审、吃发审”,收受他人财物和拟上市公司股权
经查,曾长虹丧失理想信念,以贪心取代初心,长期在证券发行审核关键岗位工作,“靠发审、吃发审”,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高档奢侈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由他人支付其私人费用;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以多种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放弃监管职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破坏发行审核秩序,损害证券监管形象。贪婪无度,纪法意识全无,甘于被“围猎”,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拟上市公司股权。
曾长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涉嫌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曾长虹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曾长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期在证券发行审核关键岗位工作
公开履历显示,曾长虹,女,汉族,1961年1月生,湖南湘乡人,1998年12月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后历任稽查局干部、处长,发行监管部干部、处长、副巡视员,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投资者保护局巡视员、一级巡视员等职。
作为负责发行监管的十六年的“老将”,曾长虹一直被认为是IPO发行的“实权人物”, 与此前落马的发行监管部门的童道驰、冯小树等人多有交集。
曾长虹2001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干部、处长、副巡视员。
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冯小树担任第七届、第八届证监会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曾在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间,通过自己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便利,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2017年4月,证监会对冯小树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童道驰任发行部副主任,彼时,曾长虹亦在发行部任职。
2020年11月,童道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2021年4月,童道驰被“双开”。中央纪委通报称,童道驰“利用职权在资本市场进行权力寻租,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糜烂,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重大项目收购上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证监会2006年“局级干部提拔、调整情况表”显示,童道驰与曾长虹为同期被提拔干部,童道驰提拔为发行部副主任,曾长虹提拔为发行部助理巡视员。
证监会在3月22日的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表示,进一步健全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体推进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坚决治理政商“旋转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同步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完善立体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阳光用权、透明审批,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提升监督整体质效。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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