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深圳金融局一连发布三条通知,针对性支持金融企业、扶持金融科技、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三条措施均自202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了解,《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经市政府同意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加入金融企业总部范围,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同时还从租房补贴、支持金融控股公司集聚发展、支持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布局、支持金融企业设立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等角度,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
与此同时,深圳金融局还针对辖区产业特色,配套推出《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抢抓金融科技发展机遇,加快金融科技产业升级,助力深圳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以及促进创新资本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发展战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落户最高奖励5000万元
据了解,《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订。
一是更加聚焦,聚焦于金融企业支持政策定位。将政策名称由原来的《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改为《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于金融企业支持政策定位,原本关于金融人才、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等内容由其他专项政策另行规定。
二是更加广泛,扩大政策受惠面。新政策不仅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经市政府同意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加入金融企业总部范围,还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纳入支持范围,享受与基金管理公司独立销售专业子公司同等待遇,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地方金融组织的政策支持范围也扩展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全业态,最高给予1000万元增资奖励。保险企业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纳入支持范围,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
三是更加准确,保持与时俱进特色。根据2020年11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新政策对应修订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控股公司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根据2020年12月修订实施的《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调整金融创新奖相关奖项设置等。
四是更加简化,增强政策可操作性。新政策进一步简化有关金融企业总部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等奖励申请资格要求,并进一步明确金融企业租房补贴等申请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五是更加全面,加强政策执行的闭环管理。为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若干措施》进一步修订承诺条款,并增加惩戒条款,引导金融企业增强履约责任。
抢占金融科技制高点
“今后一段时期是金融科技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未来可能出现颠覆级的科技创新,深刻改变金融生态。”深圳金融局指出,深圳科技创新企业密集活跃,在金融科技领域基础优、起步早,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能力处于领先位置,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在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金融科技子项排名位列全球第六名。
不过,尽管福田区于2017年率先出台了国内首个地方金融科技专项政策,市区两级也均率先设立了金融科技专项奖,但区级层面的政策层级相对不足,深圳市发展金融科技尚缺乏有“含金量”的政策抓手,为此深圳金融局如今特意出台金融科技扶持政策。
从实际条款来看,深圳一方面通过宣示性条款,在行业层面明确了金融科技发展的重点项目,体现对于金融科技未来发展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针对行业痛点精准发力,做出亮点。具体包括对于金融科技类基础设施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财政奖励,吸引落地深圳;扩大影响力,在国内率先举办高质量、具有国际影响的金融科技节;以及补人才短板,围绕“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具体而言,此次针对金融科技的扶持政策主要涵盖了多个方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聚集发展。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或其他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类给予现金奖励。同时也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方面的子基金,鼓励深圳市金融科技类企业积极申请上市与总部企业认定,打造金融科技发展集聚区。
而在人才引进方面,深圳将充分利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的品牌与先发优势,以专才计划为中心,弥补人才短板。推动专才计划升级发展,对培训项目、项目体系完善升级以及持证人才进行奖励。鼓励在深高校开设金融科技专业,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定期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吸引全球一流金融科技人才聚集深圳。支持开展金融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培训和博士后科研站建设工作。
此外,深圳市还将通过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的金融科技公共服务等方式,全面支持深圳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风投创投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截至2021年底,深圳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数量1.98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2.2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
此次,深圳金融局以贯彻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优化私募和创投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首批清单事项为契机,发布实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本服务高质量发展战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八大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投资力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对风投创投机构的扶持力度,一如既往得大。
首先是适当提高落户奖励,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确保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相对领先优势,同时有效提升了金融资本对深圳实体经济的实际支持力度。
其次是固化存量头部机构在深集聚,以营业收入2亿元且同比增长10%或利润总额2亿元为标准,对存量头部机构按照退出贡献比例进行奖励,最高单笔奖励2000万元,以促进优质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做优做强。
三是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深圳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按照创投机构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同时用好当地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根据创投企业贡献情况对高管人员给予相应自主申报名额等。
此外,深圳最新的支持政策覆盖了创投产业“募投管退”全流程。尤其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创提出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推进PE/VC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最关键的改革措施。在投资聚集方面,除财政奖励外,在福田、南山、前海、光明等地规划打造特色创投街区、基金小镇和重点楼宇;并对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实施“靶向招商,为创投机构”引项目、聚项目“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使深圳成为国内创投发展”沃土。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