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工作方针,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资本市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奋力书写良法善治新篇章。《期货和衍生品法》年内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二读审议,立法进程取得重大突破;认真配合做好《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推动出台《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持续推进《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修订。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得到体系化改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二是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开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体系。组织起草修订6项部门规章、13件规范性文件、50余件自律规则,初步构建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体系。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运行总体平稳,相关基础制度有序运转,改革工作获得市场各方认可。
三是进一步完善注册制制度机制,为在全市场实行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以推行注册制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发行承销、交易、并购重组、持续监管、退市等制度改革,修订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完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指导沪深交易所设立并购重组委员会,修订配套审核规则,制定审核业务指引;指导沪深交易所完善退市指标,细化执行标准。
四是推动完善资本市场重要制度规则。全年出台规章14件,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修订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指导沪深交易所制定季报公告格式,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制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完善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夯实公司债券注册制的制度基础;修订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促进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制定《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增强资本市场开放性包容性。
五是开展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首次全面开展资本市场三十年来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的整合工作,证监会现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部门规章以下层级规则、沪深交易所现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自律监管规则减少60%,形成上下衔接、有机互动、层次分明、内容趋于一致的法规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效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改并更新发布相关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全年共接收行政许可申请3620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4187件;依法依规履行股票发行核准职责和发行注册程序,全年核准或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募集(IPO)企业共484家,新上市企业合计融资5926.17亿元;546家企业完成再融资(含核准和同意注册),融资9602.73亿元;核准70家企业的境外融资行政许可申请,28家企业完成境外发行,合计融资1218.03亿港元。
二是持续优化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推进备案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制定实施《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委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文件。
三是深化市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合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优化板块结构,更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推进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试点成功落地,全年共有11只试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顺利上市,募集资金超过300亿元。指导期货交易所完善规则体系,新上市4个期货期权品种,主要产品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
(三)落实“零容忍”要求,依法全面从严治市
一是加强资本市场“零容忍”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两办《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认真做好《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派驻证监会的工作机制等多项任务已经完成或取得重要进展,“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加强大案要案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全年共办理案件609起,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全年作出处罚决定371项,罚没款金额45.53亿元,市场禁入95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线索177起,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证券执法司法合力。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运作。全年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非上市公众公司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09家次、211次。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全年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机构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94家次、378家次。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开展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监管,持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压实“看门人”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
一是夯实行政执法制度基础,完善稽查执法程序规范。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订《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进一步统一裁量尺度,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优化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分类监管,扎实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密切跟踪股票质押、融资融券、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变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完善诚信建设制度机制,推进资本市场诚信约束和激励。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升级建设,截至2021年末,诚信数据库共收录主体信息151.39万余条,证券期货系统诚信信息近11.24万余条。持续做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公示工作,证监会官网诚信信息查询平台2021年度总查询量达10384.8万余次。推动完善失信信息部际共享与约束机制,督促22名特定严重失信人缴纳罚没款6000余万元。开展“限乘限飞”市场化惩戒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防范权力滥用
一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适应注册制改革变化,持续完善重点领域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等规定,规范证监会系统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交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提高监管透明度。全年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14场,官网发布新闻近200条,回答记者提问40余个,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新闻600余条,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02件,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含议案)22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50件。
四是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凝聚证监会系统力量,保障应诉工作成效。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75件(含往年结转99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落地。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参加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2021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52037名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功落地,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投资者保护进入新阶段。
二是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联合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推动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落地。建立健全“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升级中国投资者在线调解平台,组织36家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全部入驻,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全面对接。2021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5479件,涉及金额28.58亿元,调解成功2856件,投资者获赔金额15.64亿元。
三是持续高标准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指导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诉处理工作指引》,12386热线全年共接收投资者有效诉求11.84万余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6062万余元,收到投资者感谢信136件。
四是充分发挥复议监督功能,有效化解监管矛盾。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2件(含往年结转32件),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0件。其中,驳回或维持186件,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2件,出具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13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2件案件当事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五是积极推动投资者赔偿救济实践。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3件普通代表人诉讼,提供损失测算等服务,帮助投资者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加大证券支持诉讼工作力度,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累计提起证券支持诉讼46起,涉及金额1.22亿元。
(七)健全科技监管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构建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补正、反馈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幅降低申请人成本。
二是加强大数据应用,提升决策和执法效能。建立涉案账户信息数据库,研发案件信息收集和分析软件,推进调查与科技融合,提升案情研判的精准性和效率,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法规数据库系统的利用率。持续更新面向社会开放的证券期货法规数据库,收录资本市场各类规则5773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349份,月均访问量提升至23万人次,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学习了解最新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动态。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证监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主线的资本市场改革,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突出放管结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引导、鼓励市场产品创新;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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