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燃气(00603)公布,于2022年4月12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以债权人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中油燃气投资已同意向债权人提供到期履行胜利股份的还款义务最高金额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
于本公告日期,胜利股份由公司间接拥有22.16%,且公司已成为胜利股份的单一最大股东。由于胜利股份的单一最大股东变更,胜利股份外部银行借款的公司担保将由中油燃气投资提供以满足胜利股份在中国经营能源业务的资金需求并仅按一般商业条款提供。向胜利股份提供担保可以促进胜利股份能够更顺利地完成贷款审批程序,及与金融机构保持健康的长期发展关系。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提供担保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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