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与武汉绿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宿州金耀、萧县华耀、萧县华丰和萧县裕晟5个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154MW,股权转让对价约为3.65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尚欠安徽林洋及其关联方合计6.54亿元(含借款及股利)。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上市公司税前净利润额约4085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公告显示,林洋能源此次拟转让的电站均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交易涉及多种电站类型,包括屋顶分布式、农光互补以及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交易对手方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7594万元。
根据林洋能源2021年三季报数据显示,该公司总资产为205.51亿元,应收账款44.87亿元,其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03%,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自持光伏电站项目约1.6GW。
林洋能源表示,本次存量电站的转让,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站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回笼现金流,有利于配合公司对新能源未来业务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速度。
同时,林洋能源会持续关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的进展,本次转让带有补贴拖欠的存量光伏电站,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符合公司持续优化电站资产结构、加大平价电站开发规模、深化与国央企伙伴未来业务合作等战略安排。
据了解,林洋能源目前在手新能源储备项目充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储备项目超6GW.2021年,林洋能源在其布局的中东部地区获得地面电站指标超1.5GW,其中在安徽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获约280MW项目量。
除此之外,2021年7月,公司与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五河县通过“风光储+”模式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建设2GW新能源发电项目。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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