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三十年,《期货和衍生品法》今日出台,中国期货市场迎来了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当日,证监会发文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期货法,充分认识期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期货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期货市场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好法律制定后的各项规定。
具体来看,期货和衍生法的制定,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在重点规范期货市场的同时,兼顾衍生品市场是期货和衍生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此外,为改革创新预留空间、强调风险防控、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充分体现中国市场特色、对跨境交易和监管作出安排、牢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线、重点加大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力度、注意做好与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等亮点也值得关注。
在业内人士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此同时,在强化风险防控、我国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我国期货市场逐步扩大开放步伐、建立国际定价中心的地位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
八大亮点和创新
期货和行生品法的出台,为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坚强的
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具体来看,该法的八大亮点和创新。
一是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由于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但两者的发展程度不一。为此,期货和行生品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统筹考虑。一方面,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基本制度,确立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期货市场主体的运行,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等。另一方面,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使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法可依”。
二是在总结提炼既有经验的基础上,为改革创新预留空间。期货法总结期货市场三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将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制度和做法在法律层面予以确定。同时,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安排,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三是在促进市场发展的同时,强调风险防控。期货和衍生品法从交易机制、监测监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链条风险防控安排。强化期货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明确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实行持仓限额制度,规范程序化交易,明确违约处置程序;加强市场风险监测监控,规定紧急措施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措施,确保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四是既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又充分体现中国市场特色。期货和衍生品法充分吸收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达成的共识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规定,同时,将账户实名制、保证金监控、“五位一体”监管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在法律层面予以确认。
五是在规范境内市场的基础上,对跨境交易和监管作出安排。此次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以及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构建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
六是在补齐金融市场基础制度短板的同时,又牢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线。具体来看,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服务实体经济、限制过度投机的原则;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等。
七是在坚持“三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该法构建了交易者保护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交易者分类和适当性制度,明确交易者享有资产安全、知情权、查询权等各项权益,丰富期货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强制调解制度等。同时,该法完善了期货市场民事责任体系,严厉打击期货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没款金额、显著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八是在规范期货和行生品市场的同时,注意做好与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将期货市场特有的运行规律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期货和衍生品法还注意在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的担保形式、证券类衍生品的交易和监管等方面做好与破产法、民法典以及证券法的协调衔接,确保法律体系的有序运行。
期货市场迎法治建设里程碑
随着期货和行生品法的出台,中国期货市场无疑迎来了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实上期货和衍生品法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分别列入第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共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历时近三十年,立法过程艰辛。在第十三届人大期间,期货法草案数易其稿,先后于2021年4月、10月进行了一读和二读审议,并于今年4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
因此,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空白,资本市场法治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完成,对期货市场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开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新篇章。
“厘清期货公司专营业务。此次,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期货公司的专营业务范围,有利于期货公司进一步巩固业务‘基本盘’,为期货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永安期货总经理葛国栋认为,期货交易做市等业务增加为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既打破期货公司长期以来以经纪业务为主、业务范围单一的发展困境,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期权产品合约和期货非主力合约的流动性问题。
更进一步来看,他表示,期货和衍生品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确立多项相关基础制度,使衍生品市场发展有法可依。进一步推动衍生品业务成为期货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中期协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红征则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基调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强调机会公平、权责明确、双向开放、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安全,可谓纲举目张,规范和发展并重,为整个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强大的制度保障。
金瑞期货总经理侯心强认为,随着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也将迎来转型。第一,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上市注册制度,将为期货上市品种创新提供法律保障,由此期货期权品种将进一步丰富,为期货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第二,期货经营机构运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将继续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并能将专业服务带给更多的产业链主体;第三,对外开放及跨境监管迎来了法制保障,使得期货经营机构的境外业务发展探寻到一条新的更为规范化的发展路径。
“通过注重制度规则与国际市场的深层次对接,客观上也将更多地引入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和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让更多的国内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国门,全球期货市场上也将会听到更多的中国声音。”他说。
新湖期货首席风险官黄雪莲也认为,从长远看,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进一步对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相关服务机构的运行和服务规范,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重要参与群体,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体系在期货和衍生品法得到完善的构建。葛国栋表示,这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监管体系上升为法律,加大了交易者保护力度,更加明确了期货公司肩负切实保护交易者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这推动期货公司在自我监督的同时,基于适当性制度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创新各类投资产品和服务,为期货市场科学、平稳、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随着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后续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也备受市场关注。对此,证监会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期货法,充分认识期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期货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期货市场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好法律制定后的各项规定。
“未来,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从多层面全方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余红征表示,预计证监会、国务院授权的其他监管机构将尽快修订、出台相关部门规章,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也将出台相关业务规则、指引、操作指南。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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