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海航集团宣布,海航集团相关破产重整案四个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风险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集团公告称,自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来,在法院的监督下,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至今日,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已依法成立。同时,海航集团等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
至此,海航集团相关破产重整案四个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2017年末,海航集团爆发流动性风险,虽然积极开展自救,但未能彻底化解风险,加上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流动性风险有加剧趋势。
为有效化解风险,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全面协助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
联合工作组进驻近一年时间,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制定出风险处置方案,2021年1月底,风险处置方案揭晓——海航集团整体风险化解按破产重整实质推进。
海航集团方面表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解决债权、债务问题,重整完成之后航空主业将实现“轻装上阵”,真正做到“聚焦主业、健康发展”。
根据重整工作安排,海航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海航控股(600221.SH)、海航基础(600515.SH)、供销大集(000564.SZ)分别单独重整,海航集团及其320家子公司另外进行重整。其中,三家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引进战投、统一偿债的方式破产重整,而海航集团将主要通过信托计划实现资产管理与债务清偿。
到2021年12月31日,三家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仅剩海航集团信托计划尚未搭建完成。
2022年以来,海航集团加快推进信托计划的搭建,今日公告披露,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4月24日,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已依法成立。
信托成立后,信托计划通过总持股平台实现对所有信托底层资产的实控及管理,也就是将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的全部资产纳入了信托计划。
海航集团也将成为由信托计划管理运营的持股平台,债权人是信托受益人,可以分享重整后相关企业的运营及处置收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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