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天地板”背后

财经
2022
05/02
06: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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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天地板”背后

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2020年-2021年分别为97.6%、85.74%。相比之下,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身处同一行业,但资产负债率并不高,2020年-2021年分别为36.98%、38.74%。

靖远煤电经历了波澜起伏的一周。

4月24日晚间,靖远煤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能化集团、中国信达、中国华融合计持有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窑煤集团”)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目前,上述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

4月25日,靖远煤电开盘即涨停。然而或受A股大盘影响,公司股价一路下滑,盘中多次触及跌停板后又打开。截至当天收盘,公司股价跌停,全天上演天地板走势。

此后,靖远煤电股价在26日跌停又于27日涨停,演绎一波“过山车”情形后,随后两个交易日趋于平静,仅小幅上涨。

净利润猛增

公告显示,窑煤集团成立于2001年12月,以煤炭的开采、洗选及销售为主营业务,同时经营有火力发电、页岩油生产与销售等业务。公司以销售商品煤为主要收入来源,并拥有三矿、金河煤矿、海石湾煤矿及天祝煤业四个在产矿井,煤种以不粘煤、弱粘煤和气煤为主,具有低灰、低磷、特低硫、高发热量等优势。公司所经营的煤矿及采矿权均位于甘肃省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西北地区,包括青海、甘肃等省份。

目前,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能化集团”)持有窑煤集团77.16%股份,能化集团的控股股东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另外,中国信达、中国华融分别持有窑煤集团21.85%、0.99%股份。

交易对手中,能化集团为靖远煤电的间接控股股东,也是窑煤集团的控股股东,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方面,2020年和2021年,窑煤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3212.83万元、483625.46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192.46万元、123713.81万元。

可以看出,近两年内,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较大增长。尤其是归母净利润,2021年同比增长了251.54%,剧烈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此外,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2020年-2021年分别为97.6%、85.74%。截至2021年年底,标的公司的净资产为14.21亿元。

相比之下,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身处同一行业,但资产负债率并不高,2020年-2021年分别为36.98%、38.74%。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2021年,窑煤集团及子公司被多次处罚,且处罚金额不小。

例如,2021年7月23日,窑煤集团旗下的三矿因存在安全隐患,受到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的行政处罚,被警告并罚款213万元且责令停产整顿;2021年4月12日,窑煤集团旗下的金河煤矿被警告并罚款11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

此外,公司还存在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

例如,窑煤集团起诉朱登奎,要求朱登奎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腾退房屋及土地并恢复原状;而朱登奎反诉,要求窑煤集团承担看护费20.98万元以及补偿种植苗木投入必要费用499.56万元。

接连收购

再来看看上市公司自身。

据悉,靖远煤电以煤炭开采和销售为核心业务,拥有大宝魏、红会、王家山三个独立煤田,下属王家山矿、红会一矿、大水头矿、魏家地矿四个生产煤矿,同时拥有勘探设计、瓦斯发电、机械制修、检测检验等经营性资产。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已取得了采矿权许可证,负责的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

截至2021年底,靖远煤电煤炭产品产量877.99万吨,销量941.65万吨,火力发电量35.73亿度,供热561.86万吉焦。

2021年,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48.41亿元,同比增长31.3%;净利润7.24亿元,同比增长62.66%。

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靖远煤电称,2021年,疫后经济修复带来的工业用电以及极端天气提升的居民用电加大,拉升了煤炭消费,煤炭市场出现了阶段性供需错配,煤炭市场价格上涨,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煤炭产品价格也随之上涨、销量同比增加。

对于本次收购的目的,靖远煤电表示,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进一步促进主业煤炭业务的发展,拓宽公司在煤炭领域的布局,提高上市公司在煤炭行业的市场地位,增强上市公司在区域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并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靖远煤电在不久前还宣布了一起收购案。

3月1日,靖远煤电公告称,公司拟以2.26亿元收购白银农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承接有关股东权利和义务,本次股权收购后,农升化工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煤电认为,本次收购有利于解决公司募投项目投产以后产生的同业竞争;有利于满足公司气化气项目建设需要,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完善公司化工下游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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