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华宝股份发出年报问询函。问询函称,公司于2018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1.1%。2018年至2021年,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为每10股派40元、每10股派19.8元、每10股派16元、每10股派13.2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81亿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近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说明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高比例现金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形。其中包括董事张子恒,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伟,独立董事余应敏,财务总监王德华。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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